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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见抓到鱼

男子坐电梯被同乘女子缠住,遂与其***应该如何定性?

男子怎么能让女子缠住?

男子坐电梯没别人,被同乘女子缠住,你没介绍怎么缠住的,遂与其***。

应该如何定性?

梦见抓到鱼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我认为分4种情况:

第一种是两人通奸行为。

他们互相认识,是同学,或是同事,也许是业务关系上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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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女子为有已婚之妇,夫妻两地生活,长年难得过一次夫妻生活,***强满足不了她的生理需要。

她早就被该男子温文尔雅,富有才华所仰慕,对其一片倾心,只是没有机会向其表白。这次在电梯间巧遇,趁无人之机,缠住男子吐露真情。

该男子对这女子也同样早有好感,两人不谋而合。男子之妻正值怀孕期,两人如干柴烈火,***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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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你情我愿。没有金钱交易,只是满足***的生理需求。

有时候电梯里遇到的不是艳福,而是实实在在的祸事!

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某地一个老总到外地出差。

平时这个老总走哪里都是前呼后拥一大帮人。但那天他在酒店却落了单。

落了单的老总那天却在电梯里有了艳遇:一个他从未见过的美丽端庄、气质高雅的女子居然主动地靠近他,并在他的耳旁吹气如兰。

老总瞬间如遇电击,他彻底被这位高贵的女神所俘虏了。以致于电梯到了他所在的楼层,他都没有下电梯。

后来女子在另一层楼下了电梯,回过头对他莞尔一笑,真是回眸一笑百媚生啊。老总就不由自主地跟着女子下了电梯。

女子走到一个房间门口,拿出房卡打开了门,做了一个邀请的手势,老总受宠若惊,小心翼翼地进了那个房间。

让老总感到惊奇的是,这个房间居然只有女子一个人住。而且从房间内的摆设来看,这个女子也不像失足女这种类型,倒像是某个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

当天晚上,老总在这个女子的房间呆了一夜,女子和他品红酒,谈人生,后来顺理成章地进入了正题。

第二天早上,两人各奔东西。临别时女子对老总露出了意味深长的一笑。

女子给他留下了一个电话号码,二人约定半年后再相会。

男子被同时乘电梯的女子缠住,然后与其***,这样的事情分为几种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两个人认识,或者说是男女朋友,这个很正常啊;如果不认识,这个女的就缠着男子,并与之***,并且还要男人给钱,这个性质就严重了,我个人认为属于******;如果是单纯的***,女人并没有向男人要钱,这就是一次艳遇吧!

如果在电梯里遇到陌生女人缠着你,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一时色迷心窍,后悔终身,万一这个女人有病,染上一辈子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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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之间***很正常!只要是成年人都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如果都是己婚人士,属于婚内红杏出墙,那就有违道德的***了!那么自愿的女方要承担一些法律责任了!是对婚姻法的无视和对丈夫家庭的不忠!至于男方没经受住诱惑,就随便与其它女人随意***,这和行为是非常荒唐的!在电梯这种公共场合,是对大家的极不尊重!就这点而言,应该以扰乱社会秩序,以及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而追责和道歉!

提问前提没交待清楚。

如果是男子坐电梯,被同乘电梯的女子缠住,遂与其发生性关系。要分清:其一,两人是在酒店还是在电梯间?其二,女子是未成年少女还是已成年女人?其三,两人是熟人还是陌生人?其四,有无金钱交易?

男子乘电梯被同乘的女子在电梯间缠住,如果两人之后是在酒店或私人房间发生性关系,且女子是成年人,个人认为应属于自愿,不构成***罪。因为男女都在私密空间,男子“被女子缠住"没有强制女子。

如果双方都是成年人,在电梯行苟且之事,无论双方自愿与否,都违反了公序良俗,有伤风化,虽然不构成犯罪,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处罚法》管理范围,因为电梯是梯层上下往来的公共空间,应判其扰乱公共秩序最高拘留15日并加重罚款。

如果女子是未成年少女,男子与其无论在什么地方发生性关系,都构成了***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规定:奸淫不满14周岁少女的,以***论,从重处罚。判10年以下***。

如果男子和女子是熟人关系,且双方都为成年人,其在私密地方发生的性关系,应该属于通奸,不构成犯罪;

如果是其中夹杂金钱交易,且无组织丶强迫丶犯罪性质,不构成犯罪,则只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丶***处理。 该处罚法第66条规定:***丶***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的罚款。

现实中,你听过鬼故事么?

我姥爷年轻时候当兵的,当时是无神论者,但是发生了一件真实的事情让他相信了这个世界上有鬼神,我要讲的这个故事是姥爷在世的时候我听过很多次的。

姥爷年轻的时候跟姥姥住在窑洞,家里几个孩子,冬天没有被褥都是铺麦秸秆睡。这是一个冬天的下午,落日还有余温,姥爷去麦秸垛背了一大捆麦秸杆,要把家里用旧的给替换出来让孩子们晚上睡觉暖和点,麦秸秆是捆扎好的,但是姥爷觉得不对劲,似乎有什么东西一直在动,到了家门口,姥爷把背上的麦秸放在地上,果然看到捆好的麦秸杆里有东西在动,他先找来一根棍子,***的对着那东西抽了几下,看没有动静了就解开绳子用棍子把啦,突然一阵旋风,吹到了窑洞口一棵小树,树枝把我姥爷刮倒了,就是一瞬间的事情,我姥爷倒地就看到麦秸里跳出来一只蝎子,小狗那么大,两只眼睛红红的像两个红灯泡,那东西到眼前举起尾巴就往姥爷腿上扫,姥爷吓得起不来拿棍子乱打,最终那蝎子窜进草丛不见了,我姥爷也眼前一黑啥也不知道啦!

天黑之前姥姥和妈妈舅舅回家发现姥爷,脸色发黑,一条腿肿的跟腰一样粗,腿黑青,有个大洞,村里人卸下门板抬到卫生所,医生吓坏了,不知道咋治疗,只能按照中毒掉水,死马当活马医,当时医疗条件有限没办法,输液三天,人醒了,姥爷讲出来受伤经过当时轰动了整个县。

听老奶奶讲的故事——

以前村里有个杀猪的人,一生杀了不计其数的猪,后来得了一种怪病……

以前快过年的时候,各家养的猪大多数都在这个时候宰杀,养猪除了作为食物,重要的是作为祭祀的用品,因大量的宰杀,慢慢就有了专门屠宰的屠户,“杀猪的”作为一种手艺流传了下来。村里,只要是谁家杀猪,都会找他。

渐渐的,他便成了远近闻名的“杀猪的 ”。

一年又一年,他靠“”杀猪的”这个职业 养家糊口 。后来结婚有了孩子 ,可谁也没想到 ,他的儿子三岁了,还不会说话 ,只能发出哄哄 的声音,随着年龄的增长 ,他儿子发出的哄哄声越来越大, 人们发现他发出来的声音就跟杀猪时猪发出的哀嚎声是一样一样的。

后来就越来越严重了 ,村里人议论纷纷 ,有的人说他这一生杀猪无数,一定是遭报应了。

于是他放下屠刀,再也不杀猪了 ,

我妈给我讲的。我们家门前的空地上有几棵槐树,为了就是吃槐花方便。夏天在槐树下面乘凉 。我妈从来都不让我在槐树下面睡觉。我就很奇怪,不都是树吗?

我妈说不在槐树下睡觉,是以前一户人家家里的媳妇夏天嫌家里热,每天都会去家门口的一棵老槐树下睡觉。时间一长不知道怎么媳妇的肚子大了起来。婆婆看到媳妇肚子大了,就觉得媳妇天天睡在树下,不在家里睡觉,就是为了偷人。现在都不知羞耻地怀了孩子。婆婆每天都在骂媳妇,媳妇也不反驳什么。

只是媳妇的肚子要比其他孕妇长快多了,不到一个星期媳妇就要生产了。婆婆叫了很多人要大家都来看看这个不知廉耻的媳妇。

只见媳妇生完孩子后抓起孩子的两条腿用力一扯,孩子瞬间变成了一堆槐树枝。

从那之后在也没有在槐树下睡觉了。

关于“泰山石敢当”民间传说有许多版本 ,我小时候听老年人讲过这么一段故事。传说,古时候,泰山上有一个年轻力壮的打柴人,名叫石敢当 ,他的力气过人、胆量很大,每天天不亮就到大森林里去砍柴,树林里经常有豺狼虎豹出没,他从来也不感到害怕 。

这一天,他卖柴回来,经过一家员外的门口,只听院子里传来一阵又一阵的哭泣声。石敢当心想:堂堂的员外家会有什么难处呢?他想进去问个明白,但又觉着不妥,便四下张望了一下,看见一张告示,上面赫然写着几行字:“我家小女玉莲被妖精缠住,请了许多法师都无可奈何而去 ,如若谁能降服妖魔,愿将小女许她为妻…… ”石敢当看完后就明白了。

于是,他二话没说,揭下了这张告示,直奔员外宅院而去,到了员外的门前,石敢当拍拍员外的大门 ,开门出来一位老佣人问石敢当 :“小兄弟,你能驱妖除怪吗?”石敢当说:“我只能说试试看吧 !”老佣人把石敢当上下打量了一番,就把他带到了客厅坐下 ,石敢当见过员外,就问了一些有关小姐被妖怪缠住的事 ,听完以后拍着胸脯说 :“请员外放心,这件事就交给石敢当吧,我一定会帮你们把妖怪拿住 。

到了晚上,员外家闩好了各个门 ,到了二更天左右,一阵狂风把小姐屋里的灯吹灭了, 这时来了一个怪物,只见它高大的身子,伸出两只毛乎乎的大手,张牙舞爪,正要去抓小姐 ,说时迟,那时快,石敢挡扔掉头上的斗笠 ,拿起木棒窜出来拦住了门口 ,大喝一声 :“妖怪看棒 !”只听嗖的一下打了下去 ,妖怪躲闪不及,挨了一木棒,捂着受伤的头就跑了 ,从那以后,妖怪再也没有祸害过小姐。

这件事一传十,十传百,在当地十里八乡就传开了,大家都知道石敢当能除妖镇宅,都说他是神仙下凡,各家只要有建造房屋的事情,都请石敢当过去帮忙 ,石敢当就成了老百姓的保护神,就这样口口相传到至今。

以上这些都是民间传说的故事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主要是怕盖的房屋墙角被碰毁了,而影响房屋建筑结构质量 ,所以,立下“泰山石敢当” 这块石碑也是一种警示 、醒目的标志 ,并非是像民间传的那么邪乎,“泰山石敢当”他是老百姓心中一种美好的期盼。

我听我家邻居老太太讲过,説她爸爸是一个大夫,一天晩上有一个人骑着毛驴,来请大夫去给他家夫人看病。老大夫背着药箱,那个人把他扶上毛驴,毛驴就飞一般的跑了起来。跑了有一个多钟头,来到了一座灯火通明大宅的门口停下来了。

从门里出来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把他请了进去,说是自己的女儿要生孩子了,請老大夫帮着接生一下。老大夫走进屋里,一看屋里雕梁画栋特别的华丽。一个年轻的女人也是穿着白色的衣服躺在床上正痛苦的***着,老大夫连忙开始接生。只听到哇哇哇的哭声,顺利的接生了一个孩子,紧接着又一个孩子也出生了,老大夫一看这是双胞胎呀!沒想到又有一个毛茸茸的小孩露出头来,老大夫一看是三胞胎。就这样一连生了七八个,个个都是毛茸茸的,而且都拖着一条小尾巴。老大夫一下子就明白过来了,大声喊了一声,是狐狸。这一喊不要紧,只听到一阵鬼哭狼嚎,眼前一片漆黑。老大夫情急之下,张嘴咬破了自己的中指,这才发现自己竟然在一座坟墓里,眼前是一堆毛茸茸的小狐狸,大狐狸跑了。

老大夫连滚带爬回了家,从那之后晚上再也不敢出门了。

你知道哪些轰动一时的悬案?

我是水煮汗青,我来回答。

前几天有个新闻吸引了大家的视线——南医大奸杀案告破,犯罪嫌疑人麻某某落网。

那天的群里、朋友圈里,都充斥着这样的消息:南大碎尸案破了!但没过多久大家又在辟谣了,南医大奸杀案与南大碎尸案不是同一个案件,警方也表示,南大碎尸案将会侦查到底!

1996年1月19日,南京大学大一级女生刁爱青失踪,9天后她的遗体碎片被找到,这些碎片被切割成2000片以上,并且被水煮过。当时这个案件轰动全国,公安部门进行了大量的侦查未能破案。

2016年1月19日,网上有传言称“南大碎尸案”20年的追诉期将要过去,但公安部很快就辟谣,表示“南大碎尸案”将会追查到底!

南医大奸杀案告破后,大家关注的焦点又一次回到南大碎尸案,相信警方一定能够将此案侦破,就像时隔28年的南医大奸杀案那样,早日将凶手绳之以法。

2015年福州一小区内居民发现水管出来的水有异味,有人爬上顶楼水塔检查时发现里面有一具男尸!警察调查后发现,死者是一名四五十岁的男性,已经失踪多日,具体原因还有待调查。

这则新闻一出来,网络上称为“福州版蓝可儿***”。

一些因为各种各样原因无法解决的案子在长时间无法破获后就成了悬案,历史上的悬案很多,说远的有红丸案、建文帝下落之谜,说近的有刺马案、南大碎尸案,今天我们来说说80年代香港的悬案。

80年代的香港可以说是一个黑色的年代,各类凶杀案层出不穷,比如说1982年的雨夜屠夫案,1985年八仙饭店灭门案,1988年康怡花园烹尸案等等,其作案手段十分残忍,惨烈程度令人发指。

上面说的那些香港80年代的凶杀案虽然十分残忍,但是都已抓到犯罪嫌疑人,而发生在1984年的花槽双尸案却一直没有找到凶手,成为了香港轰动一时的悬案。

1983年3月底的一天,家住香港伊莉沙伯大厦26楼A3室的林先生发现,自家天天闻到的令人作呕的味道是来源于自家窗子外面的花槽。然而等把花槽的东西清开以后林先生发现花槽里的毛巾变成了黑红色,像极了血干透了样子,觉得事情不妙的林先生于是赶忙报了警。

警察赶到现场后检查发现,出现问题的应该是隔壁的A2室,因为两套房子的花槽中间虽然有墙壁隔开,但是花槽下面的水渠确是相同的,所以警方认为隔壁A2室花槽可能有血水流出来,污染了A3室的花槽。

警方进入A2室发现A2室的花槽已经被水泥给填平了,这是非常奇怪的。整个花槽长约2.67米,高月1米,宽约0.33米,打开花槽的一角就能闻到阵阵恶臭从花槽内传来。等警方叫来建筑工人把花槽里的水泥清理干净后发现,水泥下面是一张床单,把床单掀开后是一具被铁链捆住双手的尸体,尸体早已高度腐烂。把尸体抬出后发现这具尸体的下面还藏着一具尸体,两具尸体脚对头,头对脚的垒在花槽里。

因为尸体高度腐烂早就是面目全非,警方通过尸检只能知道他们是在死后被埋入花槽,死亡时间在10到30天之间,死者是亚洲人。

通过联系A2室的业主后警方知晓A2室早已经被租出去了,租房的是一个叫Abdul Karm的印尼华侨,和他一起居住的还有两名印尼男子。但伊莉沙伯大厦的保安却告诉警察这位Abdul Karm早在3月20号外出后就不曾回来,和他一起的两名印尼男子更是早就不见了。

花槽内除了两具尸体之外,还发现了一把螺丝刀,一把铁锤,一些名片和一些杂志,文件。在这些名片中,警察通过调查发现其中两张名片是新加坡“百万金庄”珠宝行的少东家谢顺发(哥哥)和谢顺成(弟弟)的。而谢顺发和谢顺成被记录于2月28号入境香港,在3月2号后失踪,他们的行李还在他们入住的酒店。于是香港警方带着死者的指纹样本和牙齿X光片去新加坡核对,确认了花槽内的两具尸体是谢顺发和谢顺成。

而谢顺发和谢顺成两兄弟的父亲是新加坡富豪谢美兴,谢美兴的产业遍布了马来西亚,印尼的许多地方,在谢美兴的5个子女中,谢顺发和谢顺成是父亲最好的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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